
常年期第五主日
2011年2月6日
瑪5:13-16
世界的光、地上的鹽
那時候,耶穌對門徒說:「你們是地上的鹽,鹽若失了味,可用什麼使它再鹹呢?它再毫無用途,只好拋在外邊,任人踐踏罷了。「你們是世界的光;建在山上的城,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並不是放在鬥底下,而是放在燈檯上,照耀屋中所有的人。「照樣,你們的光,也當在人前照耀,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善行,光榮你們在天之父。」
經文脈絡
天主教會邀請信仰團體在這個主日的感恩禮中,繼續聆聽耶穌的「山中聖訓」,內容是耶穌在提出「真福八端」之後(瑪五1-12),採用「地上的鹽、世界的光、點著的燈、山上的城」等圖像性語言對群眾的教導。
「你們」
整段經文非常強調耶穌教導的對象「你們」:「你們是地上的鹽、、、你們是世界的光、、、你們的好行為、、、」這個「你們」首先應該由經文脈絡來理解,把這句話直接和前面瑪五11的經文連在一起,意思就是:「你們這些為了我而遭受辱駡、迫害和譭謗的人,就是你們(而不是別人)是地上的鹽、世界的光。」
此外,由這樣的上下文也可以看出,耶穌講話的對像仍是聆聽「真福八端」的整個群眾。因此,主日彌撒經本在福音的一開始所加上「那時候,耶穌對門徒們說」,其中的「門徒」必需在最廣義的情形下來瞭解,指所有聆聽耶穌教導的人,也就是所有的基督徒。
地上的鹽
在現實生活中「鹽」具有許多不同的功能,我們經文中的隱喻則主要是取它「調味」的能力(參閱:穀九50;路十四34);「鹽若失了味」自然便毫無用處,不再具有任何價值,其後果便是「被拋棄在外邊,任人踐踏」。
基本上,潔淨的鹽不可能會失去它應有的能力;鹽之所以會失去鹹味,必然是由於不同因素而變的不純淨。這句話很可能原本是耶穌針對以色列領導者的警語(參閱:瑪二一43),後來被瑪竇福音的作者用來警告自己所屬的團體成員,不要被現實生活俗化。
「世界的光」
「世界的光」是猶太民族非常熟習的圖像,不論以色列、耶路撒冷、妥拉(梅瑟法律)、或模範性的義人以及經師,都曾在聖經和猶太文學中被表達為「世界之光」。現在,耶穌稱門徒們為「世界之光」,可能是刻意地表達他們和不信的猶太人之間的對立性。
「山上的城」
整個世界絕大部分的人仍然拒絕接受福音,福音作者結合「鹽」和「光」的隱喻,呼籲門徒團體透過合乎耶穌教導的生活方式,在世上為福音作見證。基督徒團體模範性的福音生活方式,絕不會被掩蓋無法彰顯,他們將有如「建在山上的城」,使人從遠處也能清楚看見,並被吸引而進入城中,亦即加入基督徒團體。
光照世人
「人點燈,並不是放在鬥底下,而是放在燈檯上。」這句話多次出現在對觀福音之中(參閱:穀四21;路八16;十一33),應該是耶穌曾經在某個特定場合說過的話,初期基督徒不斷地傳述,而被對觀福音的作者們運用在不同的情境中。瑪竇福音將這句話運用在信仰團體上,強調既然信仰團體是「世界的光」,就應該儘量地照亮世人:「照樣,你們的光也當在人前照耀。」。基督徒如果不發光照亮世界,就有如把燈隱藏在「鬥底下」一樣荒謬。
好行為
耶穌在最後的結論中改變了講話的觀點,重點不再是講話的對象(你們),而是轉移到他們的「事業」(好行為):「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光耀你們在天之父。」到底這裏的「好行為」指的是什麼?福音經文脈絡為這個問題提供了最好的解答:所謂的「好行為」就是指緊接在這段經文之前的「真福八端」(瑪五3-10)以及之後的「新法律」(瑪五17-48);而在福音結束前耶穌更透過比喻給予具體的教導:「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作的。」(參閱:瑪二五31-46)
光耀在天之父
基督徒的工作與生活具有福傳的功能,基督徒團體是一個行動的團體,透過具體的「好行為」基督徒團體為信仰作見證,使世人因此看見、並「光耀在天之父」。「天主是父」的思想在山中聖訓中佔有極為重要的份量,耶穌門徒們的一切思想行動都由祂出發,並在祂內達于圓滿(瑪五45;六9天主經)。
綜合反省
這段經文談論基督徒團體在世界上的「身份」與所扮演的「角色」,基督徒的生活應該是信仰的見證,他們的言行應該能夠光榮天父。瑪竇採用非常圖像性的語言來表達這個訴求,運用耶穌的教導指出,基督徒應該成為「地上的鹽、世界的光、建在山上的城。」
梵二大公會議文獻的教會憲章採用這段經文作為教會的主要圖像(教會9),這個事實說明我們一再反復強調的重點:「山中聖訓」的內容,並非針對特定的物件(例如:宗徒、宣講者或教師),而是一切天主子民生活的具體方針。
反省
1.-耶穌要門徒成為地上的鹽,他渴求基督徒的見證是使人的生命更豐盛,更有味道,讓我們先反 省自己的生活,能夠帶給周圍的人什麼味道?又有怎樣的生氣呢?
2.- 耶穌也要門徒成為世界的光,在現今這個世俗化的時代,基督徒的光又可以照亮人的心靈,讓人看到什麼呢?先讓我們反省,在自己的信仰歷程中,我們通過基督的光照,看到什麼?然後,再想想,我們要帶領世界看到什麼呢?
3.- 無論是鹽、是光,一切善行最終的目的,就是使在天之父得到光耀。讓我們體會基督這段話,為我們的生活有什麼意義。
4.-我能將天國來臨的內在經驗,轉化為外在的愛德行為嗎?
5.-我願意成為世上的光、地上的鹽嗎?
6.-教宗保祿六世認為傳播福音的次序該是生活見證、宣講、聖事。首先,基督信徒該如同光一般照耀黑暗的世界,如同鹽一般使這平淡無味的塵世津津有味,人們才會開始對福音發生興趣,進而尋求它的意義與價值,甚至渴望度同樣的生活。我願意這樣來傳播福音嗎?
7.-今天的福音告訴我們:基督徒是地上的鹽、世界的光。事實上,我們真的是一個善度基督徒生活的人嗎?請想一想:
8.-我是如何過基督徒的生活?
9.-我的信仰是否令我的生命更添色彩,並時常滿懷感恩之心?我的信仰是否能夠讓自己發光發熱,溫暖、豐富別人的生命?
10.-行善是為了讓別人從我身上看到基督的愛,因此,在行善的時候,不要忘記回頭察看自己行善的動機,因為天主看的是我們的內心,而非外在的表像。
張春申神父 證道
在瑪竇福音的天國大憲章裏,一方面宣告新時代中天父對於人類,尤其困苦無助的人所賜的祝福;另一方面要求相信福音的人,因此改變自己的過去,具有簇新的方向。我們今天聆聽的福音,整體地啟示了天國的要求,雖然似乎相當簡單,如果仔細分析,也會有不少值得反省的生活指南。
光能照耀,鹽含鹹味,信仰基督的門徒具有良好的行為,這已經使我們不能不注意福音生活的一條基本原則;也即是我國古書中所說的誠於中,形於外。原來光和鹽都內在含有能源,而照耀四方與產生鹹味。相信基督的人同樣內在地經驗到了天國來臨,然後流露出外在的行為。究竟天國來臨的經驗指些甚麼呢?在新約中,可以發現好多不同的說法:能夠是天父的愛;也能夠是基督的臨在;或者是聖神在心中的作證;甚至是父、子、神的寵愛。基督信徒之所以稱為光和鹽,那是因為天主的愛催迫他們善良地生活與行動;這是一種誠於中,形於外的過程。
有了這樣的解釋,也許我們能夠正確地明瞭今天福音中的要求:「你們的光也應當在人面前照耀,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光榮你們天上的父」。這要求為主張「為善莫求人知」的中國人,初聽起來,有些逆耳。其實耶穌自己也在山中聖訓中責斥假善人顯揚自己的行為,為獲取別人的稱讚。但是如果我們知道基督信徒如同光和鹽一般,具有天父大愛的內在經驗,不能不流露出天主子女的生活與行動來,那麼我們決不會想,這樣出自內心的善良行為是沽名釣譽;相反的,它只能如同耶穌說的,為了光榮天上的父。另一方面,教會歷史中不少聖賢,即使由於謙虛的緣故,常想隱藏自己,但是結果反而欲隱彌彰,真是如同建在山上的城,其光輝是無法遮蓋的。總之,遵照天國來臨的信仰經驗而生活,是福音的整體要求。至於光榮天上的父,將是天主子女在生活與行動中,必然產生的結果。
其實,今天福音中的要求便是教會常說的生活見證。教宗保祿六世在「現代世界傳播福音」勸諭中,表示現代人對言語似乎失去了信任;因此他認為傳播福音的次序該是生活見證、宣講、聖事。首先,基督信徒該如同光一般照耀黑暗的世界,如同鹽一般使這平淡無味的塵世津津有味,人們才會開始對福音發生興趣,進而尋求它的意義與價值,甚至渴望度同樣的生活。這時,宣講與聖事自然能夠順利地進行。所以山中聖訓是基督信徒最基本的責任;講道理、行聖事,不是所有的教友能夠做的,可是耶穌要求作為光和鹽,這是絕對不能推卸的使命。
在此我們必須繼續發揮一個重要思想,光和鹽內在含有能源;教友生活照耀黑暗,改良乏味世界的能力來自那裏呢?前面曾說;該是出自天國來臨的內在經驗。這假定我們常與天父不斷的連系,由此可見生活見證與祈禱的關係。按照耶穌教導的天主經,祈禱便是願天父的國來臨,願祂的旨意承行。祈禱的教友是在天國來臨的經驗中,也是在承行天父的旨意;他們的生活因此充滿來自天父的能力;真是地上的鹽,世界的光。
2011年2月6日
瑪5:13-16
世界的光、地上的鹽
那時候,耶穌對門徒說:「你們是地上的鹽,鹽若失了味,可用什麼使它再鹹呢?它再毫無用途,只好拋在外邊,任人踐踏罷了。「你們是世界的光;建在山上的城,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並不是放在鬥底下,而是放在燈檯上,照耀屋中所有的人。「照樣,你們的光,也當在人前照耀,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善行,光榮你們在天之父。」
經文脈絡
天主教會邀請信仰團體在這個主日的感恩禮中,繼續聆聽耶穌的「山中聖訓」,內容是耶穌在提出「真福八端」之後(瑪五1-12),採用「地上的鹽、世界的光、點著的燈、山上的城」等圖像性語言對群眾的教導。
「你們」
整段經文非常強調耶穌教導的對象「你們」:「你們是地上的鹽、、、你們是世界的光、、、你們的好行為、、、」這個「你們」首先應該由經文脈絡來理解,把這句話直接和前面瑪五11的經文連在一起,意思就是:「你們這些為了我而遭受辱駡、迫害和譭謗的人,就是你們(而不是別人)是地上的鹽、世界的光。」
此外,由這樣的上下文也可以看出,耶穌講話的對像仍是聆聽「真福八端」的整個群眾。因此,主日彌撒經本在福音的一開始所加上「那時候,耶穌對門徒們說」,其中的「門徒」必需在最廣義的情形下來瞭解,指所有聆聽耶穌教導的人,也就是所有的基督徒。
地上的鹽
在現實生活中「鹽」具有許多不同的功能,我們經文中的隱喻則主要是取它「調味」的能力(參閱:穀九50;路十四34);「鹽若失了味」自然便毫無用處,不再具有任何價值,其後果便是「被拋棄在外邊,任人踐踏」。
基本上,潔淨的鹽不可能會失去它應有的能力;鹽之所以會失去鹹味,必然是由於不同因素而變的不純淨。這句話很可能原本是耶穌針對以色列領導者的警語(參閱:瑪二一43),後來被瑪竇福音的作者用來警告自己所屬的團體成員,不要被現實生活俗化。
「世界的光」
「世界的光」是猶太民族非常熟習的圖像,不論以色列、耶路撒冷、妥拉(梅瑟法律)、或模範性的義人以及經師,都曾在聖經和猶太文學中被表達為「世界之光」。現在,耶穌稱門徒們為「世界之光」,可能是刻意地表達他們和不信的猶太人之間的對立性。
「山上的城」
整個世界絕大部分的人仍然拒絕接受福音,福音作者結合「鹽」和「光」的隱喻,呼籲門徒團體透過合乎耶穌教導的生活方式,在世上為福音作見證。基督徒團體模範性的福音生活方式,絕不會被掩蓋無法彰顯,他們將有如「建在山上的城」,使人從遠處也能清楚看見,並被吸引而進入城中,亦即加入基督徒團體。
光照世人
「人點燈,並不是放在鬥底下,而是放在燈檯上。」這句話多次出現在對觀福音之中(參閱:穀四21;路八16;十一33),應該是耶穌曾經在某個特定場合說過的話,初期基督徒不斷地傳述,而被對觀福音的作者們運用在不同的情境中。瑪竇福音將這句話運用在信仰團體上,強調既然信仰團體是「世界的光」,就應該儘量地照亮世人:「照樣,你們的光也當在人前照耀。」。基督徒如果不發光照亮世界,就有如把燈隱藏在「鬥底下」一樣荒謬。
好行為
耶穌在最後的結論中改變了講話的觀點,重點不再是講話的對象(你們),而是轉移到他們的「事業」(好行為):「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光耀你們在天之父。」到底這裏的「好行為」指的是什麼?福音經文脈絡為這個問題提供了最好的解答:所謂的「好行為」就是指緊接在這段經文之前的「真福八端」(瑪五3-10)以及之後的「新法律」(瑪五17-48);而在福音結束前耶穌更透過比喻給予具體的教導:「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作的。」(參閱:瑪二五31-46)
光耀在天之父
基督徒的工作與生活具有福傳的功能,基督徒團體是一個行動的團體,透過具體的「好行為」基督徒團體為信仰作見證,使世人因此看見、並「光耀在天之父」。「天主是父」的思想在山中聖訓中佔有極為重要的份量,耶穌門徒們的一切思想行動都由祂出發,並在祂內達于圓滿(瑪五45;六9天主經)。
綜合反省
這段經文談論基督徒團體在世界上的「身份」與所扮演的「角色」,基督徒的生活應該是信仰的見證,他們的言行應該能夠光榮天父。瑪竇採用非常圖像性的語言來表達這個訴求,運用耶穌的教導指出,基督徒應該成為「地上的鹽、世界的光、建在山上的城。」
梵二大公會議文獻的教會憲章採用這段經文作為教會的主要圖像(教會9),這個事實說明我們一再反復強調的重點:「山中聖訓」的內容,並非針對特定的物件(例如:宗徒、宣講者或教師),而是一切天主子民生活的具體方針。
反省
1.-耶穌要門徒成為地上的鹽,他渴求基督徒的見證是使人的生命更豐盛,更有味道,讓我們先反 省自己的生活,能夠帶給周圍的人什麼味道?又有怎樣的生氣呢?
2.- 耶穌也要門徒成為世界的光,在現今這個世俗化的時代,基督徒的光又可以照亮人的心靈,讓人看到什麼呢?先讓我們反省,在自己的信仰歷程中,我們通過基督的光照,看到什麼?然後,再想想,我們要帶領世界看到什麼呢?
3.- 無論是鹽、是光,一切善行最終的目的,就是使在天之父得到光耀。讓我們體會基督這段話,為我們的生活有什麼意義。
4.-我能將天國來臨的內在經驗,轉化為外在的愛德行為嗎?
5.-我願意成為世上的光、地上的鹽嗎?
6.-教宗保祿六世認為傳播福音的次序該是生活見證、宣講、聖事。首先,基督信徒該如同光一般照耀黑暗的世界,如同鹽一般使這平淡無味的塵世津津有味,人們才會開始對福音發生興趣,進而尋求它的意義與價值,甚至渴望度同樣的生活。我願意這樣來傳播福音嗎?
7.-今天的福音告訴我們:基督徒是地上的鹽、世界的光。事實上,我們真的是一個善度基督徒生活的人嗎?請想一想:
8.-我是如何過基督徒的生活?
9.-我的信仰是否令我的生命更添色彩,並時常滿懷感恩之心?我的信仰是否能夠讓自己發光發熱,溫暖、豐富別人的生命?
10.-行善是為了讓別人從我身上看到基督的愛,因此,在行善的時候,不要忘記回頭察看自己行善的動機,因為天主看的是我們的內心,而非外在的表像。
張春申神父 證道
在瑪竇福音的天國大憲章裏,一方面宣告新時代中天父對於人類,尤其困苦無助的人所賜的祝福;另一方面要求相信福音的人,因此改變自己的過去,具有簇新的方向。我們今天聆聽的福音,整體地啟示了天國的要求,雖然似乎相當簡單,如果仔細分析,也會有不少值得反省的生活指南。
光能照耀,鹽含鹹味,信仰基督的門徒具有良好的行為,這已經使我們不能不注意福音生活的一條基本原則;也即是我國古書中所說的誠於中,形於外。原來光和鹽都內在含有能源,而照耀四方與產生鹹味。相信基督的人同樣內在地經驗到了天國來臨,然後流露出外在的行為。究竟天國來臨的經驗指些甚麼呢?在新約中,可以發現好多不同的說法:能夠是天父的愛;也能夠是基督的臨在;或者是聖神在心中的作證;甚至是父、子、神的寵愛。基督信徒之所以稱為光和鹽,那是因為天主的愛催迫他們善良地生活與行動;這是一種誠於中,形於外的過程。
有了這樣的解釋,也許我們能夠正確地明瞭今天福音中的要求:「你們的光也應當在人面前照耀,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光榮你們天上的父」。這要求為主張「為善莫求人知」的中國人,初聽起來,有些逆耳。其實耶穌自己也在山中聖訓中責斥假善人顯揚自己的行為,為獲取別人的稱讚。但是如果我們知道基督信徒如同光和鹽一般,具有天父大愛的內在經驗,不能不流露出天主子女的生活與行動來,那麼我們決不會想,這樣出自內心的善良行為是沽名釣譽;相反的,它只能如同耶穌說的,為了光榮天上的父。另一方面,教會歷史中不少聖賢,即使由於謙虛的緣故,常想隱藏自己,但是結果反而欲隱彌彰,真是如同建在山上的城,其光輝是無法遮蓋的。總之,遵照天國來臨的信仰經驗而生活,是福音的整體要求。至於光榮天上的父,將是天主子女在生活與行動中,必然產生的結果。
其實,今天福音中的要求便是教會常說的生活見證。教宗保祿六世在「現代世界傳播福音」勸諭中,表示現代人對言語似乎失去了信任;因此他認為傳播福音的次序該是生活見證、宣講、聖事。首先,基督信徒該如同光一般照耀黑暗的世界,如同鹽一般使這平淡無味的塵世津津有味,人們才會開始對福音發生興趣,進而尋求它的意義與價值,甚至渴望度同樣的生活。這時,宣講與聖事自然能夠順利地進行。所以山中聖訓是基督信徒最基本的責任;講道理、行聖事,不是所有的教友能夠做的,可是耶穌要求作為光和鹽,這是絕對不能推卸的使命。
在此我們必須繼續發揮一個重要思想,光和鹽內在含有能源;教友生活照耀黑暗,改良乏味世界的能力來自那裏呢?前面曾說;該是出自天國來臨的內在經驗。這假定我們常與天父不斷的連系,由此可見生活見證與祈禱的關係。按照耶穌教導的天主經,祈禱便是願天父的國來臨,願祂的旨意承行。祈禱的教友是在天國來臨的經驗中,也是在承行天父的旨意;他們的生活因此充滿來自天父的能力;真是地上的鹽,世界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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