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年的常年期第六主日
基督是舊約法律的滿全(上)
各位主內兄弟姊妹:今日是甲年的常年期第六主日,今天的福音記述:耶穌對門徒說:「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要廢除而是要成全」。因為法利塞人自以為他們在猶太人中,是最熱心敬主最端謹守法的人,他們因而希望全巴勒斯坦的猶太人都以他們為模範,更冀望人人都做他們的弟子,好使他們成為大眾的辣彼和領袖。故當耶穌由加里肋亞開始宣道救人,言行與他們迥異,群眾都去了跟隨。使得他們對耶穌產生高度嫉妬和惱恨,便在猶太人面前誣衊耶穌不循祖先遺訓,不守梅瑟法律,煽動民眾離開主基督。故耶穌在「山中聖訓」中道出基督徒應有的生活,繼而又用鹽與光來說明基督徒的使命,今日的福音,主更從實際生活的層面剖析基督徒應有的守法精神。祂提醒門徒絕不可以像法利塞人和經師的斷章取巧,作為解釋法律的標準,祂强調守法並不只在法律外在的條文,而是應深入到這條法律的精神所在。故祂肯定了天主的誡命是永恆的,祂的到來是成全舊約的法律,使舊約能止於至善。所以祂引用舊約內天主的誡命,以祂的天主性的權威,來啟示天主的真正意思,教導我們徹底明白和遵守,因為祂的解釋與當時慣常的截然不同,學者們因而稱瑪竇福音五章21至48節為「六大對比」。今天的福音只解釋前四個,另兩個則留待下個主日繼續。正是;
喜怒哀樂愛惡欲,- -七情諸事須認真; 不可殺人乃古訓,- -祗恨人存報復心。
為消罪恨除其根,- -讕言辱罵應裁申; 姦淫婦女律當斬,- -克制自己戒淫心。
夫婦二人成一體,- -妄自休廢罪孽增; 是就說是非說非,- -虛誓理當答鞭身。
爾當守法唯謹慎,- -敬主愛人義德遵; 耶穌到來非廢除,- -祗為成全指要津。
讀經一 恭讀德訓篇十五章15至20節
公元前三三二年,馬其頓的亞歷山大,崛起希臘,親率其大軍東征西討,巴勒斯坦便在波斯之後併入其勢力範圍,成其附屬國。他為長治久安,除武力征服外,更在文化和言語上都要統一,實行全希臘化。因此希伯來人(猶太)也漸漸拋棄聖經的智慧和傳統,而崇尚希臘的外教哲學與習尚。為了針對這不良的趨勢,德訓篇的作者,這位耶路撒冷人息辣的兒子耶穌,他以聖經的人生觀和祖傳的禮教,昭示他的同胞,叫他們追求眞的智慧,並按照這智慧生活,這智慧就是敬畏上主(一:16-25)。其後他的孫子因為逃避安提約古第四的希臘化迫害,來到埃及後,他因而把祖父的著作翻譯成希臘文,以便猶太僑民閱讀,結果很受歡迎和敬重。因為德訓篇可說是舊約中道德思想的總綱,作者的出言立論都是以律法為準繩,以守法為義德,犯法為罪過。
故今日的讀經,作者他強調人作惡犯罪是妄用天主給人的自由,因為天主造人,賦予人良心以判別善惡,又給了人自主之權,要為自己行為負責,因而猶太人的作惡犯罪,是由於他們自己意願所致。為此,德訓篇作者說:「上主在起初就造了人,並賦給他自決能力;又給人定了法律和誡命。只要你願意,就能遵行上主的誡命;你是否忠信,完全出於你的自決」(14-16)。他解釋:天主造生人類時,已經賦給每個人都有一顆良心,來判別善惡,又給予每個人有自主之權,包括人可以自由地跟隨祂或拒絕祂,因為這份自由是天主賜予人的一大特恩,使人可以選擇善或惡,為此天主給人立定了法律和誡命,使人的自由得到保障。所以「上主在你面前放置了火和水,你可伸手任意選取;生死善惡,都擺在人前;你願意什麼,就得什麼」(17-18)。本來憑着天主所賦予的自由,你就能遵守天主的誡命,成為忠實善良的人。但可惜人常濫用他的自由,以致放縱慾望,讓它在內心衝動發作,惡便由人製造出來,原祖的墮落就是惡的成果。所以天主把火和水,生和死都擺在人的面前,由人任意選擇;就好比你對天主法律的遵守與放棄一樣,因為二者完全是相對的,二者的結果也是完全對立的;獎賞或懲罰,生命或死亡,都擺在人前(申十一:26;耶 廿一:8)。因為生、死、善、惡,就好像生命樹和知善惡樹與原祖一樣,按創世紀裡記載;在伊甸樂園裡,上主使地面生出各樣好看好吃的果樹,生命樹和知善惡樹就栽在樂園的中央;上主給人下令說:「樂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都可以吃,只有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那天你吃了必要死」(創二:16)。但原祖違命吃了嚴禁的知善惡樹上的果子後,天主不願他們再伸手摘食生命樹上的果子,以得常生,乃將他們逐出樂園,並派革魯賓和刀光四射的火劍,防守到生命樹的路上(創三:24)。所以對天主法律的遵守或放棄,就像生命樹與知善惡樹和原祖一樣,任憑人選擇,前者使你享受生命,後者引你背叛天主,最後得到的只有死亡,故生命或死亡,獎賞或懲罰,全都任憑你的選擇。因為「上主的智慧廣大無邊,上主無所不能,無所不見。祂垂顧敬畏祂的人,洞悉世人的一切行為。祂從來沒有吩咐人作惡,也從沒有准許人犯罪」(19-21),天主是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祂明察萬物,洞悉每個人的作為,並重視敬畏祂的人,祂雖給人自由,但也給人法律和誡命,但絕不吩咐人作惡,也從不准許人犯罪。
所以人若陷於罪惡的話,那實在是他自已的抉擇所致。有人說人的作惡,是因上主迷惑了人,其實這是天大的謊話,只是罪人自編的藉口;因為天主只創造了善,沒有製造了惡。惡是由人的慾望在內心衝動而發作出來,由此蒙蔽了人的良知,削弱了理性的控制,使人陷於罪惡,致有-「利令智昏」、「見財起意」、「謀財害命」的事實發生。要杜絕罪惡的發生,只有防制慾望的衝動,還有就是依恃天主,遠離一切足以引致犯罪的人、地、事、及環境的誘惑,遵守天主的誡命,珍惜自己的自由,努力行善避惡,オ是導入生命免陷死亡的啊!
讀經二 恭讀聖保祿致格林多人前書二章6至10節
今日這段是承接上個主日的書信,故保祿他說:「弟兄們:我們對力求成全的人也講智慧,但不是這世界的智慧,也不是世上必被毀滅的統治者的智慧」(6)。因為在上文他對格林多信眾說,他並不依靠娓娓動聽的言論,也不用當時流行於希臘人的超然哲學思想,也不在乎猶太教經師所用的權勢主義的說法;他認為這些時尚世俗的智慧,不能使他們聰明超脫,何況這種謬論有日必會沒落消沉。「我們所講的,是那隱藏在奧秘中天主的智慧,即是天主在萬世之前,預定要使我們獲得光榮的智慧」(7)。因為保祿所宣講的是另一種超然的智慧,不是世界的和統治者的智慧,是隱藏在奧秘中的天主的智慧。這種智慧只有「屬於神的人」在聖神指引下,才能明白天主在萬世之前已經計劃了,派遣聖子耶穌降生救世,使基督徒因信仰祂的救贖,而能成為天主子女的計劃。所以保祿來到格城宣講時,不是用人的智慧的言論,而是用聖神所教予他的言論。可惜「世上的統治者沒有一個認識這智慧,如果他們認識了,就決不會把光榮的主釘在十字架上」(8)。這裡所說的「世上的統治者」,即是指當時猶太人的領袖和羅馬政權的代理人(即比拉多和季黎諾之流),沒有一個認識這種智慧,他們反而在魔鬼的唆使下行事。倘若他們明暸天主的計劃,決不至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但正因為他們妄作胡為,反而實現了天主的計劃;唆使他們的魔鬼原以為藉釘死耶穌便把祂的名字從世間除去,從此永遠消滅,人再不復記起祂了。可是事實上,耶穌正因為自己的苦難和死亡而「光榮了天主」。故保祿引用了依撒意亞先知的預言來說:「天主是為愛祂的人所準備的,是眼所未見,耳所未聞,心所未想到的」(9;依六十四:3)。保祿引用先知的話,目的是要說明天主以自己的智慧,藉基督的死亡,為信仰祂的人所預備的恩寵,是遠超過人的一切經驗和願望的。所謂眼未見、耳未聞、心未想;原是依撒意亞指上主為拯救選民,在埃及所顯的奇事。這些奇事是人所未見,人所未聞,人所不敢希望的,只有真天主才能施行這奇事。而保祿特用這話來教訓格城的信友和後世的我和你,上主曾藉祂的聖子降生為人,賞賜人類所未敢希望的恩寵,是人類萬萬不能想像得到的。可是這一切天主不但藉聖神啟示了出來,而且也藉聖子耶穌親自告訴了我們。原來聖神洞察一切,連天主深奧的事,也洞悉無遺(10)。所以只有「屬神的人」,才能以信德的智慧來領悟天主的奧秘,明白天主的計劃要在他們身上得以實現完成。為此,我們應謹遵聖保祿的教誨,繼續努力,尋求天主奧秘的智慧,好從窄門進入天主的國吧!同時更懇請天主聖神,在賦給我們寵愛時,也賜給我們更多的上智、明達、超見…的神恩,賴祂的德能,永願做個屬神的人。
福音 恭讀聖瑪竇福音五章17至37節
耶穌在「山中聖訓」裡並不是在立法,而是把舊約的律法,根據新時代的精神,指出基督徒的生活應走的方向,祂堅持我們不只遵守律法的條文,更要達至律法的精髓。因為遵守律法也是遵守天主的義德,故耶穌對門徒說:「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律法和先知書,我來不是廢除而是要成全」(17)。這就好比一個畫家在繪畫一幅畫時,先會畫上線稿才著色,雖然顏色把線條掩蓋了;這並不是歸於無,其實顏色實在是畫稿線條的成全。同樣,先知書的預言,只為在基督身上得到滿全,律法的終向也是歸於基督。所以主耶穌的到來,並不是除去梅瑟的律法,而是將它原有的精神表露無遺。只是驕矜自許的法利塞人嫉妒耶穌的言行迥異於他們,而誣衊祂不循祖先遺訓,不遵梅瑟律法,來煽動民眾離開祂。因而耶穌對門徒及群眾講了「六大對比」,證實祂來確是為了成全律法而不是廢除。所以耶穌說:「你們聽過不可殺人」。這是十誡中的第五誡,誰殺了人就該受裁判;但耶穌告訴我們不只不該殺人,就連殺人背後的想法都不該有。因為天主要我們擯棄一切的忿怒,凡惱恨自己的弟兄都要受到審判,倘罵他「蠢材」、「白痴」的都該受懲罰;因而當你去祭台獻祭時,想起你對你的兄弟不滿,或想起你的對頭人,就該放下獻禮,去和他和好才再來獻祭。耶穌很清楚的指出殺人忿怒是導火線,能事先勸諭克制,豈不比梅瑟的律法更擴而張之嗎?(22-26)。
耶穌說:「你們聽過古人說『不可姦淫』」。這是第十誡中的第六誡,它的法律著眼點是保存家庭,衛護婚姻。為此,耶穌要求我們不只守法律外在的意義,而是要我們連內心都不可犯錯,要保持心靈的潔淨,就得克制自己不起淫心、不生邪念,必要時只有釜底抽薪了,因為通常迷色的過程,都是由眼開始,然後到手,再到身體。所以,若是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了出來,若是右手叫你非禮,就砍了它下來,總比叫你全身下地獄好。耶穌不僅叫你不可犯姦淫,就連邪念都不應稍存於心,且更應遠避之(27-30)。
耶穌又說:「你們聽說過誰若休妻,就該給她休書」。梅瑟的法律雖沒有直接准許離婚,但只是默許男人在一定的環境下可休妻(申 二十四:1-4),被休的妻子可以回歸父家或再度結婚。但是耶穌在這裡的解釋是否定梅瑟默許的離婚,因為祂要恢復天主造人最初的秩序 -「夫婦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彼此應忠信,永不拆散。故耶穌說:「我卻對你們說:除了姘居以外,凡休妻的,便是使妻子犯姦淫;誰若娶被休的婦人,也是犯了姦淫」。耶穌既禁止離婚,對姘居這種行為應立即解除;故這段話,慨括可分為四:(一)夫妻到無法和睦相處,發生忍無可忍的事時,可以分居獨處,但決不是男再婚女再嫁,日後若是可能彼此諒解,仍有破鏡重圓的希望。(二)做丈夫無緣無故就和自己的妻子分居,這不啻是使自己的妻子陷入邪淫罪惡的危機中,這樣的事件是絕對不可以的。(三)做丈夫的藉故和自己的妻子分居,再另娶一個妻子,這便是犯了姦淫;同樣妻子若離開丈夫,另嫁別人,也是犯了姦淫。(四)一個想結婚的男子,若同一個和丈夫分居的女子結婚,這個男子也算是犯了姦淫。總之,耶穌的本意就是要恢復天主最初的聖意:「天主結合的,人不可拆散」。
耶穌還說:「你們聽過古人說:『不可發虛誓,凡向上主所許的誓願,必要實踐』」。發誓的作用是為了加強對人許諾的約束力,尤其是在耶穌的時代,猶太人誤從法利塞人和經師的壞榜樣壞教訓,濫用梅瑟准許的發誓,做出種種欺騙人的勾當(見:瑪廿三:16-27)。他們每次發誓時,言語都是非常剛毅果決,無非是用來哄騙對方。所以耶穌為革除這種濫發誓的陋習,便對眾人說:「你們總不可發誓,不可指著天發誓,因為天是天主的寶座;不可指著地發誓,因為地是天主的腳凳;不可指著耶路撒冷發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天主的京都;還不可指著你的頭發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髪變黑變白;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邪惡」(33-37)耶穌指出一個誠實的人,根本不需要發誓,但祂也沒有完全抹煞梅瑟允許人發誓的律法,實在是因為人多以發誓來欺騙人,才如此教訓眾人要秉正良心來處事待人,認為人與人之間是互相信賴,彼此忠信,祂直指說話的本質,就是是說是,非說非,這樣天國的生活才臨現人間。
的確,身為基督徒的我你該心存忠信,謙卑自下,恪遵規誡,尊重別人,保持心靈潔淨,在任何逆境中能平心靜氣,無怨無尤,敬順主命,雖在憂患,亦以天主的聖意為至上,總之心存善念,修德立功,相信主耶穌定不會忽視狂風駭浪中的我你,祂定必願意為我們靈魂的小舟掌舵,引領我們安然前進,陪伴我們駛向天國。亞孟!
天主保祐!
林麒偉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三日
各位主內兄弟姊妹:今日是甲年的常年期第六主日,今天的福音記述:耶穌對門徒說:「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要廢除而是要成全」。因為法利塞人自以為他們在猶太人中,是最熱心敬主最端謹守法的人,他們因而希望全巴勒斯坦的猶太人都以他們為模範,更冀望人人都做他們的弟子,好使他們成為大眾的辣彼和領袖。故當耶穌由加里肋亞開始宣道救人,言行與他們迥異,群眾都去了跟隨。使得他們對耶穌產生高度嫉妬和惱恨,便在猶太人面前誣衊耶穌不循祖先遺訓,不守梅瑟法律,煽動民眾離開主基督。故耶穌在「山中聖訓」中道出基督徒應有的生活,繼而又用鹽與光來說明基督徒的使命,今日的福音,主更從實際生活的層面剖析基督徒應有的守法精神。祂提醒門徒絕不可以像法利塞人和經師的斷章取巧,作為解釋法律的標準,祂强調守法並不只在法律外在的條文,而是應深入到這條法律的精神所在。故祂肯定了天主的誡命是永恆的,祂的到來是成全舊約的法律,使舊約能止於至善。所以祂引用舊約內天主的誡命,以祂的天主性的權威,來啟示天主的真正意思,教導我們徹底明白和遵守,因為祂的解釋與當時慣常的截然不同,學者們因而稱瑪竇福音五章21至48節為「六大對比」。今天的福音只解釋前四個,另兩個則留待下個主日繼續。正是;
喜怒哀樂愛惡欲,- -七情諸事須認真; 不可殺人乃古訓,- -祗恨人存報復心。
為消罪恨除其根,- -讕言辱罵應裁申; 姦淫婦女律當斬,- -克制自己戒淫心。
夫婦二人成一體,- -妄自休廢罪孽增; 是就說是非說非,- -虛誓理當答鞭身。
爾當守法唯謹慎,- -敬主愛人義德遵; 耶穌到來非廢除,- -祗為成全指要津。
讀經一 恭讀德訓篇十五章15至20節
公元前三三二年,馬其頓的亞歷山大,崛起希臘,親率其大軍東征西討,巴勒斯坦便在波斯之後併入其勢力範圍,成其附屬國。他為長治久安,除武力征服外,更在文化和言語上都要統一,實行全希臘化。因此希伯來人(猶太)也漸漸拋棄聖經的智慧和傳統,而崇尚希臘的外教哲學與習尚。為了針對這不良的趨勢,德訓篇的作者,這位耶路撒冷人息辣的兒子耶穌,他以聖經的人生觀和祖傳的禮教,昭示他的同胞,叫他們追求眞的智慧,並按照這智慧生活,這智慧就是敬畏上主(一:16-25)。其後他的孫子因為逃避安提約古第四的希臘化迫害,來到埃及後,他因而把祖父的著作翻譯成希臘文,以便猶太僑民閱讀,結果很受歡迎和敬重。因為德訓篇可說是舊約中道德思想的總綱,作者的出言立論都是以律法為準繩,以守法為義德,犯法為罪過。
故今日的讀經,作者他強調人作惡犯罪是妄用天主給人的自由,因為天主造人,賦予人良心以判別善惡,又給了人自主之權,要為自己行為負責,因而猶太人的作惡犯罪,是由於他們自己意願所致。為此,德訓篇作者說:「上主在起初就造了人,並賦給他自決能力;又給人定了法律和誡命。只要你願意,就能遵行上主的誡命;你是否忠信,完全出於你的自決」(14-16)。他解釋:天主造生人類時,已經賦給每個人都有一顆良心,來判別善惡,又給予每個人有自主之權,包括人可以自由地跟隨祂或拒絕祂,因為這份自由是天主賜予人的一大特恩,使人可以選擇善或惡,為此天主給人立定了法律和誡命,使人的自由得到保障。所以「上主在你面前放置了火和水,你可伸手任意選取;生死善惡,都擺在人前;你願意什麼,就得什麼」(17-18)。本來憑着天主所賦予的自由,你就能遵守天主的誡命,成為忠實善良的人。但可惜人常濫用他的自由,以致放縱慾望,讓它在內心衝動發作,惡便由人製造出來,原祖的墮落就是惡的成果。所以天主把火和水,生和死都擺在人的面前,由人任意選擇;就好比你對天主法律的遵守與放棄一樣,因為二者完全是相對的,二者的結果也是完全對立的;獎賞或懲罰,生命或死亡,都擺在人前(申十一:26;耶 廿一:8)。因為生、死、善、惡,就好像生命樹和知善惡樹與原祖一樣,按創世紀裡記載;在伊甸樂園裡,上主使地面生出各樣好看好吃的果樹,生命樹和知善惡樹就栽在樂園的中央;上主給人下令說:「樂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都可以吃,只有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那天你吃了必要死」(創二:16)。但原祖違命吃了嚴禁的知善惡樹上的果子後,天主不願他們再伸手摘食生命樹上的果子,以得常生,乃將他們逐出樂園,並派革魯賓和刀光四射的火劍,防守到生命樹的路上(創三:24)。所以對天主法律的遵守或放棄,就像生命樹與知善惡樹和原祖一樣,任憑人選擇,前者使你享受生命,後者引你背叛天主,最後得到的只有死亡,故生命或死亡,獎賞或懲罰,全都任憑你的選擇。因為「上主的智慧廣大無邊,上主無所不能,無所不見。祂垂顧敬畏祂的人,洞悉世人的一切行為。祂從來沒有吩咐人作惡,也從沒有准許人犯罪」(19-21),天主是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祂明察萬物,洞悉每個人的作為,並重視敬畏祂的人,祂雖給人自由,但也給人法律和誡命,但絕不吩咐人作惡,也從不准許人犯罪。
所以人若陷於罪惡的話,那實在是他自已的抉擇所致。有人說人的作惡,是因上主迷惑了人,其實這是天大的謊話,只是罪人自編的藉口;因為天主只創造了善,沒有製造了惡。惡是由人的慾望在內心衝動而發作出來,由此蒙蔽了人的良知,削弱了理性的控制,使人陷於罪惡,致有-「利令智昏」、「見財起意」、「謀財害命」的事實發生。要杜絕罪惡的發生,只有防制慾望的衝動,還有就是依恃天主,遠離一切足以引致犯罪的人、地、事、及環境的誘惑,遵守天主的誡命,珍惜自己的自由,努力行善避惡,オ是導入生命免陷死亡的啊!
讀經二 恭讀聖保祿致格林多人前書二章6至10節
今日這段是承接上個主日的書信,故保祿他說:「弟兄們:我們對力求成全的人也講智慧,但不是這世界的智慧,也不是世上必被毀滅的統治者的智慧」(6)。因為在上文他對格林多信眾說,他並不依靠娓娓動聽的言論,也不用當時流行於希臘人的超然哲學思想,也不在乎猶太教經師所用的權勢主義的說法;他認為這些時尚世俗的智慧,不能使他們聰明超脫,何況這種謬論有日必會沒落消沉。「我們所講的,是那隱藏在奧秘中天主的智慧,即是天主在萬世之前,預定要使我們獲得光榮的智慧」(7)。因為保祿所宣講的是另一種超然的智慧,不是世界的和統治者的智慧,是隱藏在奧秘中的天主的智慧。這種智慧只有「屬於神的人」在聖神指引下,才能明白天主在萬世之前已經計劃了,派遣聖子耶穌降生救世,使基督徒因信仰祂的救贖,而能成為天主子女的計劃。所以保祿來到格城宣講時,不是用人的智慧的言論,而是用聖神所教予他的言論。可惜「世上的統治者沒有一個認識這智慧,如果他們認識了,就決不會把光榮的主釘在十字架上」(8)。這裡所說的「世上的統治者」,即是指當時猶太人的領袖和羅馬政權的代理人(即比拉多和季黎諾之流),沒有一個認識這種智慧,他們反而在魔鬼的唆使下行事。倘若他們明暸天主的計劃,決不至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但正因為他們妄作胡為,反而實現了天主的計劃;唆使他們的魔鬼原以為藉釘死耶穌便把祂的名字從世間除去,從此永遠消滅,人再不復記起祂了。可是事實上,耶穌正因為自己的苦難和死亡而「光榮了天主」。故保祿引用了依撒意亞先知的預言來說:「天主是為愛祂的人所準備的,是眼所未見,耳所未聞,心所未想到的」(9;依六十四:3)。保祿引用先知的話,目的是要說明天主以自己的智慧,藉基督的死亡,為信仰祂的人所預備的恩寵,是遠超過人的一切經驗和願望的。所謂眼未見、耳未聞、心未想;原是依撒意亞指上主為拯救選民,在埃及所顯的奇事。這些奇事是人所未見,人所未聞,人所不敢希望的,只有真天主才能施行這奇事。而保祿特用這話來教訓格城的信友和後世的我和你,上主曾藉祂的聖子降生為人,賞賜人類所未敢希望的恩寵,是人類萬萬不能想像得到的。可是這一切天主不但藉聖神啟示了出來,而且也藉聖子耶穌親自告訴了我們。原來聖神洞察一切,連天主深奧的事,也洞悉無遺(10)。所以只有「屬神的人」,才能以信德的智慧來領悟天主的奧秘,明白天主的計劃要在他們身上得以實現完成。為此,我們應謹遵聖保祿的教誨,繼續努力,尋求天主奧秘的智慧,好從窄門進入天主的國吧!同時更懇請天主聖神,在賦給我們寵愛時,也賜給我們更多的上智、明達、超見…的神恩,賴祂的德能,永願做個屬神的人。
福音 恭讀聖瑪竇福音五章17至37節
耶穌在「山中聖訓」裡並不是在立法,而是把舊約的律法,根據新時代的精神,指出基督徒的生活應走的方向,祂堅持我們不只遵守律法的條文,更要達至律法的精髓。因為遵守律法也是遵守天主的義德,故耶穌對門徒說:「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律法和先知書,我來不是廢除而是要成全」(17)。這就好比一個畫家在繪畫一幅畫時,先會畫上線稿才著色,雖然顏色把線條掩蓋了;這並不是歸於無,其實顏色實在是畫稿線條的成全。同樣,先知書的預言,只為在基督身上得到滿全,律法的終向也是歸於基督。所以主耶穌的到來,並不是除去梅瑟的律法,而是將它原有的精神表露無遺。只是驕矜自許的法利塞人嫉妒耶穌的言行迥異於他們,而誣衊祂不循祖先遺訓,不遵梅瑟律法,來煽動民眾離開祂。因而耶穌對門徒及群眾講了「六大對比」,證實祂來確是為了成全律法而不是廢除。所以耶穌說:「你們聽過不可殺人」。這是十誡中的第五誡,誰殺了人就該受裁判;但耶穌告訴我們不只不該殺人,就連殺人背後的想法都不該有。因為天主要我們擯棄一切的忿怒,凡惱恨自己的弟兄都要受到審判,倘罵他「蠢材」、「白痴」的都該受懲罰;因而當你去祭台獻祭時,想起你對你的兄弟不滿,或想起你的對頭人,就該放下獻禮,去和他和好才再來獻祭。耶穌很清楚的指出殺人忿怒是導火線,能事先勸諭克制,豈不比梅瑟的律法更擴而張之嗎?(22-26)。
耶穌說:「你們聽過古人說『不可姦淫』」。這是第十誡中的第六誡,它的法律著眼點是保存家庭,衛護婚姻。為此,耶穌要求我們不只守法律外在的意義,而是要我們連內心都不可犯錯,要保持心靈的潔淨,就得克制自己不起淫心、不生邪念,必要時只有釜底抽薪了,因為通常迷色的過程,都是由眼開始,然後到手,再到身體。所以,若是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了出來,若是右手叫你非禮,就砍了它下來,總比叫你全身下地獄好。耶穌不僅叫你不可犯姦淫,就連邪念都不應稍存於心,且更應遠避之(27-30)。
耶穌又說:「你們聽說過誰若休妻,就該給她休書」。梅瑟的法律雖沒有直接准許離婚,但只是默許男人在一定的環境下可休妻(申 二十四:1-4),被休的妻子可以回歸父家或再度結婚。但是耶穌在這裡的解釋是否定梅瑟默許的離婚,因為祂要恢復天主造人最初的秩序 -「夫婦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彼此應忠信,永不拆散。故耶穌說:「我卻對你們說:除了姘居以外,凡休妻的,便是使妻子犯姦淫;誰若娶被休的婦人,也是犯了姦淫」。耶穌既禁止離婚,對姘居這種行為應立即解除;故這段話,慨括可分為四:(一)夫妻到無法和睦相處,發生忍無可忍的事時,可以分居獨處,但決不是男再婚女再嫁,日後若是可能彼此諒解,仍有破鏡重圓的希望。(二)做丈夫無緣無故就和自己的妻子分居,這不啻是使自己的妻子陷入邪淫罪惡的危機中,這樣的事件是絕對不可以的。(三)做丈夫的藉故和自己的妻子分居,再另娶一個妻子,這便是犯了姦淫;同樣妻子若離開丈夫,另嫁別人,也是犯了姦淫。(四)一個想結婚的男子,若同一個和丈夫分居的女子結婚,這個男子也算是犯了姦淫。總之,耶穌的本意就是要恢復天主最初的聖意:「天主結合的,人不可拆散」。
耶穌還說:「你們聽過古人說:『不可發虛誓,凡向上主所許的誓願,必要實踐』」。發誓的作用是為了加強對人許諾的約束力,尤其是在耶穌的時代,猶太人誤從法利塞人和經師的壞榜樣壞教訓,濫用梅瑟准許的發誓,做出種種欺騙人的勾當(見:瑪廿三:16-27)。他們每次發誓時,言語都是非常剛毅果決,無非是用來哄騙對方。所以耶穌為革除這種濫發誓的陋習,便對眾人說:「你們總不可發誓,不可指著天發誓,因為天是天主的寶座;不可指著地發誓,因為地是天主的腳凳;不可指著耶路撒冷發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天主的京都;還不可指著你的頭發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髪變黑變白;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邪惡」(33-37)耶穌指出一個誠實的人,根本不需要發誓,但祂也沒有完全抹煞梅瑟允許人發誓的律法,實在是因為人多以發誓來欺騙人,才如此教訓眾人要秉正良心來處事待人,認為人與人之間是互相信賴,彼此忠信,祂直指說話的本質,就是是說是,非說非,這樣天國的生活才臨現人間。
的確,身為基督徒的我你該心存忠信,謙卑自下,恪遵規誡,尊重別人,保持心靈潔淨,在任何逆境中能平心靜氣,無怨無尤,敬順主命,雖在憂患,亦以天主的聖意為至上,總之心存善念,修德立功,相信主耶穌定不會忽視狂風駭浪中的我你,祂定必願意為我們靈魂的小舟掌舵,引領我們安然前進,陪伴我們駛向天國。亞孟!
天主保祐!
林麒偉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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