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2011年2月25日 星期五


常年期 第八主日
27-02-2011
瑪6:24-34
張春申神父 著
在瑪竇福音極長的山中聖訓中,今天主日禮儀抽出的一段經文,毫不猶豫地說明了新時代中,基督的門徒應有的天主經驗。人間言語很難通傳這個神聖無比的經驗,我們必須祈求山中聖訓的耶穌基督,光照我們的心靈,為能經驗他所啟示的天父。
天主是誰?祂是唯一無二的主。所謂唯一無二,就是絕對不容許任何人物與祂比肩地佔據我們的心靈。祂是唯一無二的造物主,我們的大父;其他一切都是受造物,根本不能與祂相比。祂是我們欽崇、朝拜的主。如果我們珍重、愛護受造物;如果我們尊敬四周的近人並彼此相愛,也只是因為唯一無二的造物主天主創造和賦與了一切。但是一切仍舊都是匍伏在天主面前的受造物,我們絕不允許將自己心靈的終極方向,轉向到受造物。而這唯一無二的主,我們的大父,在耶穌宣講天國來臨的新時代中,決定性地與人長相左右,永不分離。所以耶穌在祂的大憲章中,隆重地宣告人類應有的態度。這是我們今天真得再三培植的神聖經驗。
但在我們聆聽到的福音中,耶穌還是應用最為實際的方式,啟示我們這個最為基本的信仰真理。為一般老百姓而論,維持生命的衣食該是非常重要的,因為缺少衣食,人將餓死凍死。不過耶穌卻要求人不要為此擔心憂慮。這裏必須注意,耶穌不是幻想家,好像叫人不必正常地處理衣食問題。他說的擔心憂慮,便是為了衣食,把自己的心分在上面,而失去唯一無二的天主經驗。這段話中指斥的擔心憂慮是非常嚴重的;幾乎是把衣食視為人心的主,天主反而失去位置。這是顛倒了最為基本的次序。
在今天福音中耶穌接著所講的一段有關天父養活飛鳥,裝飾百合花的話,必須正確地瞭解。透過這段話,耶穌繼續強調天主是主,是衣食的主。飛鳥和百合花的衣食來自天主;基本上人的衣食也是來自天主。為此絕對不可將衣食的事情,由於擔心憂慮而放在天主之上。
而且我們還得注意,耶穌並未借著飛鳥和百合花的比喻,表示天父一定會給人飯吃,賞人衣穿;祂只要接受天國來臨的門徒,對與生命有關的衣食問題,不擔心憂慮,以致忘掉天主是唯一無二的主,最為神聖的大父。具體而論,關於衣食,人人自當正常地處理,最後如果天主、我們衣食的主,給我們吃,賜我們穿,我們感謝天主。不過即使在特殊情況下,我們缺少糧食而餓死,沒有衣服而凍死,天主依舊是我們的主,我們絕不由於擔心憂慮而忘記天主,絕對不把自己的生命放在天主之上。相反地,耶穌要求我們相信天父曉得我們所需要的一切。也許在有些特殊情況下,天父曉得我們真正需要的不是維持生命的衣食,而是得到永生的力量。所以,耶穌最後說:「你們先該尋求天主的國和它的公義,其他一切自然會賜給你們」。意思便是先該尋求唯一無二,絕對聖善的天父,「其他一切」究竟指的什麼,我們不知道,天主知道;祂賜給我們的一定是為我們最好的,雖然不一定是我們有限的智慧最想要的。
所以今天教會自山中聖訓,選讀的這段福音,為基督信徒關係非常重大。在天國來臨的新時代中,基督要求我們對萬有之上的父具有非常神聖的經驗。祂是萬有,其他什麼也不能與祂相比,連我們的生命也包括在內。

2011年2月23日 星期三

樂天歡聚慶春節













樂天歡聚春節

  雖然中國的農歷新年已過去好多天了,但我們天主教華人團體樂天華僑知音為了紀念中國的新年,于二月二十日在亞西西避靜村舉辦戶外賀春節。
  首先到教堂舉行感恩彌撒,感謝天主賜予我們平安和快樂!隨后我們到 San Antonio聖安多尼禮堂齊齊合唱新年歌曲,和觀賞一輯以探訪天主命名的投影片,並引用當日彌撒福音,幫助參加聚會的華人華僑認識天主,懂得感恩,愛人及己,幫助別人。下午,在集體游戲的歡樂聲中結束了今次的活動。
在回程中每人還收到樂天華僑知音送給每位參與者一份有意義的小禮物;並附有金句:不拘你是誰,只要我們敬畏上主,在祂的道路上行走,就是有福。願大家生活在天主聖言中



來稿自/楊羅肖芬

2011年2月18日 星期五


甲年的常年期第七主日


基督是舊約法律的滿全(下)
各位主內兄弟姊妹:今日是甲年的常年期第七主日,今天的福音是上個主日福音的延續。主耶穌强調祂的到來不是廢除律法,而是使律法得以成全。聖史瑪竇記述了主用了「六大對比」來說明福音的精神,上個主日彌撒中福音引用了其中的四個,今日的福音將繼續引用其餘的兩個,主為我們提出了新約愛人和愛仇的新紀律與新使命,使我們能更肖似我們的天父,做天父的好兒女。故耶穌對門徒說:「你們一向聽說過:『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我卻對你們說:『不要抵抗惡人,倘有人打你右頰,把左頰也轉給他;倘有人與你爭訟,拿你的內衣,就連外衣也給他;若有人强你走一千步,就同他走兩千步…』。你們又聽說過:『要愛你的鄰人,恨你的仇人』。我卻你們說:『要愛你們的仇人,並要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好使你們成為天父的子女,因為天父使太陽上升,光照惡人也光照善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如果你們只愛愛你們的,你們還有什麼賞報呢?外邦人不也是這樣嗎』」?耶穌這個愛仇的道理,也正是我國古聖先賢所强調以德報怨的道理。伯夷,叔齊一貫反對以暴易暴,這也正符合福音的精神,也說明愛仇是可行的,尤以當今這個充滿暴戾的世界,我們除了以福音來淨化自己,更應做個温良締造和平的人,才堪稱天父的兒女。正是:
人非聖賢孰無過,- -耶穌勸諭善勝惡;以眼還眼律殘忍,- -報復制裁添悲哀。
人摑右臉是侮辱,- -願化仇恨轉左頰;御者強行一千步,- -甘走二千寬讓貸。
耶穌聖訓愛仇人,- -應為惡人求憐憫;太陽同照善惡人,- -雨露滋潤萬物生。
以直報怨君子行,- -叔齊伯夷息紛爭;應體天心化仇恨,- -締造和平慶新生。
讀經一 恭讀肋未紀十九章1至2及17至18節
肋未紀是梅瑟五書中的第三部,它是記述司祭職務和祭祀禮儀的法規。肋未紀是因為它的始祖是聖雅各伯與肋阿所生的第三子肋未,後來這個肋未長大成人,成家立業後,更是子孫眾多,儼成一個大家族,即後世稱為肋未支派,連以民的救星梅瑟也出自這支派。故肋未紀一書之得名,是出自七十賢士譯本,拉丁通行本沿用此名,遂通行於教會,是因為選民的司祭皆出自雅各伯第三子肋未支派的原故(户一:47-54; 三:40-51)。而按希伯來人的習慣用書首字為名,則是為「召叫」,意為「天主召叫梅瑟」,以訓示以色列民祭祀禮儀。故猶太經師又稱本書為「司祭法典」,因為天主揀選卑微的以色列民族,並在西乃山訂立盟約,接受十誡和約書,成了「司祭的國家,聖潔的國民」(出十九:6)。以色列子民蒙召為「選民」,也就是「聖民」,便應以聖潔生活,和各種祭祀儀式,來表達人對天主的誠心敬意,故本書即為此而作。本書共有二十七章,依據資料題材,性質和內容,可分成五個段落;即:(一)祭祀法(包括一至七章);(二)司祭的祝聖法(八至十章);(三)取潔禮規(十一至十六章);(四)聖潔的法律(十七至廿六章);(五)誓願及什一獻儀(廿七章)。因為這一切祭祀法規和慶節禮典,只能幫助百姓激發他們的信仰和希望,是不能除去人罪的,唯有期待默西亞的到來,只有耶穌基督的救贖犧牲,才能滿全舊約的法律,和達成天主救贖人類的使命。
今日的讀經,是記載天主命梅瑟告訴以色列全體民眾,「他們是聖的」,故此要求他們要度聖潔的生活,就是不要作出傷害愛德的事,換句話說,就是對自己兄弟不可懷恨在心,更不要想報仇,甚至要愛護自己的同胞。所以作者開門見山,直述這是上主聖潔的原則,並因此嚴格訓示梅瑟說:「你告訴以色列子民全體會眾說:你們應該成聖,因為我上主,你們的天主是聖的」(1-2)。這裡說的聖潔,不只是禮儀或法律上的聖潔,而是人行為生活上倫理的聖潔。而「我,上主,是你們的天主」。這個上主的頭銜,在肋未紀中更是常常出現的;(有人從十七至廿六章中算過出現達四十七次之多)。其中「天主是聖的」一詞,是指天主的德能,以民視之為聖潔無上的,是至尊君王的,是神聖無偶的;所以祂有權頒佈法令,要求全體以民完全聽命和絕對服從。因為這個概念,一切接近天主的人,都必須是聖善的,所以梅瑟和亞郎都位列於上主的司祭中,他們對敬拜天主的禮儀不能不有所規定,同時也必要制定祭祀的禮儀,使以民不致循外教人的習俗妄為,而依照天主藉梅瑟所定的祭禮來祭祀,有了祭祀便不能沒有司祭。所以梅瑟在亞郎家族建立了司祭制度,規定他們奉職的權利與義務,使全體子民明白,他們是聖潔國民,屬主的民族;為猶太教奠定基礎,並規定所有這些條文書寫在冊上,奉為準繩。所以天主不但向舊約的司祭說,也屢向以民百姓說:「你們應該是聖的,因為我,上主,你們的天主是聖的」。為達到這個目的,你們必須度高尚超性的生活。
因為你們的天主是聖的,所以你們不可懷恨不可復仇,還要愛人如己。所以「不可對你的弟兄心懷憎恨,但要坦誠勸戒你的同胞,以免因他而負罪。不可以報復,不可惱恨你的同胞,要愛人如己,我是上主」(17-18)。作者禁止人作出不義的行為,除了告誡不可趨炎附勢向權勢的人曲意奉承,而罔顧正義;不要害怕權貴人的恐嚇,也不要貪圖他的賄賂;更不要徇情顧面袒護不義的人。所以在維護同胞兄弟的愛德,應由消極一方開始,就是不要做有傷愛德的事,然後走向積極實行愛德的工作。換句話說;就是不要對你的弟兄懷恨在心,卻要忍耐你兄弟的冒犯甚或是欺凌,尤其是不能報仇,要記得以忍為高,要愛人如己。猶太人這種消極和積極愛德的對象,只限於在本族本國的同胞,不包括外族的任何人。
如今耶穌來了,祂不但肯定了要愛人如己,更徹底地告訴我們:「天主父祂使太陽上升,光照惡人,也光照善人;降雨露給正義的人,也給不正義的人」。就是耶穌把天主成全的愛更進一步向我們解說,我們這些因聖洗皈依天主的,已經是「聖潔的國民,屬主的民族」(伯前二:9)。我們不只不要報仇,不要心存怨恨,還要採取愛仇的行動。祂不但肯定了肋未紀的教訓,而且還推及所有的人,不分本國人或外邦人,不分種族膚色,不分好人與壞人,彼此都是手足兄弟。即使是仇人是迫害你的人,都該為他們祈禱,也要祝福那咒詛你們的,這才是基督徒的真愛人,這也就是基督耶穌所頒佈的新誡命,真標誌(若十三:34;十五:12);也是聖保祿說的:「法律的滿全」(羅 十三:10);更只有這樣,才能達到天主父的要求:「你們應當是成全的,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瑪五:48)。
讀經二 恭讀聖保祿致格林多人前書三章16至23節
保祿在致格林多人的信中,糾正了他們的一些錯誤的想法,他指出傳道員所扮演的角色,只是天主的僕役,為的是使格林多人獲得信仰認識天主。所以先有保祿的播種,再有阿頗羅的灌溉,但最主要的還是要有天主,才能使他們像植物發芽生長,若沒有天主則他們倆的工作亦將是徒勞無功的;他們所作的只是為建立格林多的教會-「天主的宮殿」。所以他們又豈能是敵對的呢?他因而說:「弟兄們:你們豈不知道,你們是天主的宮殿,而天主聖神就住在你們內嗎?誰若毀壞天主的宮殿,天主必要毀滅他,因為天主的宮殿是神聖的,而這宮殿就是你們」(16-17)。既然格林多教會是天主的宮殿,是天主的住所,就如同猶太人聖殿的至聖所,因為是天主聖神居住的地方,故鼓吹分黨分派的人,就等於破壞了建築物來驅逐聖神,這種行為是褻瀆神聖的,因為基督信友是獻身於天主,而這宮殿是你們的,所以任何人若以暴力置於天主的宮殿中,就是褻瀆天主本身,為此天主必要毀滅他,剝奪他的永恆生命。為此「誰也不要自欺,你們中間若有人自認是世上的智者,他應該大智若愚,好成為真正有智慧的人,因為世上的智慧在天主眼中原是愚拙」(18-19)。保祿認為導致格林多教會的危機,是那「人為的智慧」,就是高抬自己在他人之上的想法。所以保祿一再警告他們,要放棄這種「世俗的聰明」,因為這種「世俗的聰明」不能令人追求到天主而得救的,它只會給幾個含混不清的觀念,信友只有學習傳給他們由十字架所宣講的道理,做世界所視為「愚妄的人」,做真心「謙遜的人」,這樣在天主前才可以成為真正的「有智慧的人」。他不厭其煩地指出:格林多人對愚妄的和智慧的看法,剛好與基督徒的觀念相反,他們認為十字架的道理是愚妄的,但為得救的人卻是天主的德能,因為格林多人是從世俗、從自私、從物質的角度看,十字架救世的事件是有損個人利益的愚妄行為,而基督徒從無私的愛和犧牲的精神的角度看十字架事件,能相信天主是出於愛而拯救世人,而耶穌也是出於愛而服從天主來拯救人類。所以,以人的智慧是不能理解這種犧牲自我的大愛,但是這種愛卻反映了真正的智慧,故保祿因而說這「世上智慧」在天主眼中原是愚妄的。「經上記載:『天主以智者的詭計智取智者』。又記載:『上主洞悉智者的思想,全是虛幻』」(20)。保祿指出人的假智慧在天主前是絲毫沒有價值,而且天主還不時揭露人的狡黠和傲慢。所以他引用舊約聖經中的兩句話-「天主以智者的詭計智取智者」(約 五:13)。及「上主洞悉智者的思想,全是虛幻」(詠 九十四:11)。說明這種人世的智慧,只不過是狡詐黠慧吧!在天主眼中原是愚妄的,正如我們中國也有這麼一句俗語-「聰明反被聰明誤」,為此我們在十字架的領域內,是不該看世俗的智慧和人間小聰明。「所以,誰也不應以人來誇口,因為一切都是你們的,無論是保祿、或阿頗羅、或刻法、或世界、或生命、或死亡、或現在、或將來,一切都是你們的,你們卻是基督的,而基督是天主的」(21-23)。保祿直斥由於他們對世俗智慧的誤解,及對事情過份自信之過,使他們信賴人甚於信賴天主。所以保祿一再勸戒他們,對傳道員不要厚此薄彼,因為他們都是為眾兄弟的得救而竭盡自己所能,根本沒有理由誇口自身的卓越。信友如因此分黨分派,就大錯特錯了,因為不拘那一個傳道員都是天主打發來,給他們服務的;故無論是保祿、或阿頗羅、或刻法(伯多祿),甚至整個宇宙的受造物都是在給他們效勞,好叫他們全都歸於基督和天主。就連死亡也不能加害他們的,因為死亡正是他們最後結合於天主。信友既因天主的召選而被提高在一切受造物之上,倘仍因分黨分派而甘願歸屬於人,那實在是愚妄之極。所以信友應當只有求歸屬於基督,由基督引歸於天主父;為此,各位主內兄弟姊妹,願大家奮勉做個智慧的人,去愛你的近人、你的仇人,好肖似我們天主父,做祂的好兒女。
福音 恭讀聖瑪竇福音五章38至48節
今日的福音,是耶穌繼「山中聖訓」後的「六個對比」中最後的兩個,祂先引用舊約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報復律,這是猶太人最古的法律,我們可以在舊約的出谷紀廿一章23-25節,肋未紀廿四章19-20節,申命紀十九章21節中找到有關的記載,這法律看似是殘忍,但實際的目的卻是限制人無止境地報復下去。因為當家族中有人被打傷或遭殺害,家族中的其他人便會為了報仇雪恨而群起攻之。故古人在沒有律法規範下,只好採取公平報復的原則,來保護自己,人打瞎了你一隻眼睛,你也只能打盲他的一隻眼,人打落了你的一顆牙,你也只能打掉他的一隻牙。但耶穌反對這殘酷的報復古法,祂認為要砍斷這惡性循環,所以提出一個寬恕的新原則-「不要抵抗惡人」,祂是抱著以德報怨的思想來勸導人,對無理的凌辱不要憤氣填膺,應以良善忍耐的態度讓步,則和平結局便不難實現。因而祂舉出幾個例子:(一)當人打你的右頰時,連左頰也讓他打吧!這是指若有人蓄意侮辱用手背掌摑你的右臉,你都不以暴力相向,寧願連左臉也轉過來讓他打,似乎是消極的投降,但若深入探討,卻是積極化解仇恨的方法,因你既不反抗,反而連左臉也讓他打時,這種不反抗而退讓的做法,往往使施暴者驚愕、反省,而停手的。(二)若有人與你有爭訟時,依法強要你的內衣,你就連外衣也給他吧!因當時猶太人穿的內衣是長袋型的襯衣,通常都會有二三件,但外衣則是大毯式的長袍,他們白日當衣服穿,晚上當毯蓋的,只有一件。故稍有良心的壞人,都不會忍心連這件外衣也取去作償還的。但耶穌要求基督徒若要與人化解爭訟與仇怨時,就不惜連這最基本的權利也放棄。(三)若有人強迫你替他背運行李走一千步,那麼你就跟他走夠二千步吧!特別是當時羅馬的惡人,他們常以征服者自居,有權強迫猶太人為他們作嚮導做挑夫(見:瑪十七:32)。所以基督徒若主動與人修好,便耐心地為對方作出犧牲,主耶穌清楚地為我們表明了 - 愛仇並非出於懦弱,而是效法天父恩待善人也恩待惡人的美德。(四)若遇到那些強索財物的惡人,不要和他們爭拗,求你的,就給他吧。(五)向你借貸的,不要推辭也不要拒絕,這就是「以善勝惡」的態度,希望能感化對方,和平得以重現。
而在今日福音的第二個對比,是耶穌說「愛你的近人,恨你的仇人」。因為梅瑟和古先知們極力主張猶太人少與拜邪神的外邦人來往,免受他們的惡習,久而久之便視之為仇人,但主說應愛你的仇人,惱恨你們的,為他祝福,欺負你們毀謗你們的,為他祈禱,這樣你才可以做天父的兒女,因為天父叫太陽照善人也照惡人,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你們也要怎樣待人。故祂邀請基督徒要登上愛的巔峰,而主耶穌祂自己更以身作則,當祂在受苦受難時,宗徒們都捨祂而去,伯多祿更三次公開的否認了祂,但祂在復活後立即去安慰他們,重燃他們的信心。而當他被釘在十字架上時還為釘死祂的人祈禱:「父啊!寬恕他們吧,因為他們不知自己做什麼」。為此,我你身為基督徒的,既肩負了先知的使命,就當負起為天主作證的任務,首先由本身做起,讓別人因著我你的言行認識主,並在聖神光照下,引領他們回歸這大家庭,在基督的恩寵下得以圓滿。亞孟
天主保祐!
林麒偉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2011年2月15日 星期二




聖體小堂修建落成祝聖大典
二月十三日是甲年的常年期第六主日,也是本堂區聖體小堂修建落成祝聖的大喜日子,堂區的各位兄弟姊妹都懷著喜悅的心情,參加了今天的彌撒。我們樂天華僑知音的兄弟姊妹還穿上中國式樣衣服,盡顯我們華人的風彩。彌撒完畢後還有舞獅,舞龍助興。非常熱鬧。教堂成了歡樂的教堂,神父和教友們都好開心。我們樂天華僑知音的兄弟姊妹,為了留住這歡樂的,有紀念意義的時刻,還在聖體櫃前合影留念。
文章寫作: 羅肖芬

2011年2月13日 星期日


甲年的常年期第六主日

基督是舊約法律的滿全(上
各位主內兄弟姊妹:今日是甲年的常年期第六主日,今天的福音記述:耶穌對門徒說:「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要廢除而是要成全」。因為法利塞人自以為他們在猶太人中,是最熱心敬主最端謹守法的人,他們因而希望全巴勒斯坦的猶太人都以他們為模範,更冀望人人都做他們的弟子,好使他們成為大眾的辣彼和領袖。故當耶穌由加里肋亞開始宣道救人,言行與他們迥異,群眾都去了跟隨。使得他們對耶穌產生高度嫉妬和惱恨,便在猶太人面前誣衊耶穌不循祖先遺訓,不守梅瑟法律,煽動民眾離開主基督。故耶穌在「山中聖訓」中道出基督徒應有的生活,繼而又用鹽與光來說明基督徒的使命,今日的福音,主更從實際生活的層面剖析基督徒應有的守法精神。祂提醒門徒絕不可以像法利塞人和經師的斷章取巧,作為解釋法律的標準,祂强調守法並不只在法律外在的條文,而是應深入到這條法律的精神所在。故祂肯定了天主的誡命是永恆的,祂的到來是成全舊約的法律,使舊約能止於至善。所以祂引用舊約內天主的誡命,以祂的天主性的權威,來啟示天主的真正意思,教導我們徹底明白和遵守,因為祂的解釋與當時慣常的截然不同,學者們因而稱瑪竇福音五章21至48節為「六大對比」。今天的福音只解釋前四個,另兩個則留待下個主日繼續。正是;
喜怒哀樂愛惡欲,- -七情諸事須認真; 不可殺人乃古訓,- -祗恨人存報復心。
為消罪恨除其根,- -讕言辱罵應裁申; 姦淫婦女律當斬,- -克制自己戒淫心。
夫婦二人成一體,- -妄自休廢罪孽增; 是就說是非說非,- -虛誓理當答鞭身。
爾當守法唯謹慎,- -敬主愛人義德遵; 耶穌到來非廢除,- -祗為成全指要津。
讀經一 恭讀德訓篇十五章15至20節
公元前三三二年,馬其頓的亞歷山大,崛起希臘,親率其大軍東征西討,巴勒斯坦便在波斯之後併入其勢力範圍,成其附屬國。他為長治久安,除武力征服外,更在文化和言語上都要統一,實行全希臘化。因此希伯來人(猶太)也漸漸拋棄聖經的智慧和傳統,而崇尚希臘的外教哲學與習尚。為了針對這不良的趨勢,德訓篇的作者,這位耶路撒冷人息辣的兒子耶穌,他以聖經的人生觀和祖傳的禮教,昭示他的同胞,叫他們追求眞的智慧,並按照這智慧生活,這智慧就是敬畏上主(一:16-25)。其後他的孫子因為逃避安提約古第四的希臘化迫害,來到埃及後,他因而把祖父的著作翻譯成希臘文,以便猶太僑民閱讀,結果很受歡迎和敬重。因為德訓篇可說是舊約中道德思想的總綱,作者的出言立論都是以律法為準繩,以守法為義德,犯法為罪過。
故今日的讀經,作者他強調人作惡犯罪是妄用天主給人的自由,因為天主造人,賦予人良心以判別善惡,又給了人自主之權,要為自己行為負責,因而猶太人的作惡犯罪,是由於他們自己意願所致。為此,德訓篇作者說:「上主在起初就造了人,並賦給他自決能力;又給人定了法律和誡命。只要你願意,就能遵行上主的誡命;你是否忠信,完全出於你的自決」(14-16)。他解釋:天主造生人類時,已經賦給每個人都有一顆良心,來判別善惡,又給予每個人有自主之權,包括人可以自由地跟隨祂或拒絕祂,因為這份自由是天主賜予人的一大特恩,使人可以選擇善或惡,為此天主給人立定了法律和誡命,使人的自由得到保障。所以「上主在你面前放置了火和水,你可伸手任意選取;生死善惡,都擺在人前;你願意什麼,就得什麼」(17-18)。本來憑着天主所賦予的自由,你就能遵守天主的誡命,成為忠實善良的人。但可惜人常濫用他的自由,以致放縱慾望,讓它在內心衝動發作,惡便由人製造出來,原祖的墮落就是惡的成果。所以天主把火和水,生和死都擺在人的面前,由人任意選擇;就好比你對天主法律的遵守與放棄一樣,因為二者完全是相對的,二者的結果也是完全對立的;獎賞或懲罰,生命或死亡,都擺在人前(申十一:26;耶 廿一:8)。因為生、死、善、惡,就好像生命樹和知善惡樹與原祖一樣,按創世紀裡記載;在伊甸樂園裡,上主使地面生出各樣好看好吃的果樹,生命樹和知善惡樹就栽在樂園的中央;上主給人下令說:「樂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都可以吃,只有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那天你吃了必要死」(創二:16)。但原祖違命吃了嚴禁的知善惡樹上的果子後,天主不願他們再伸手摘食生命樹上的果子,以得常生,乃將他們逐出樂園,並派革魯賓和刀光四射的火劍,防守到生命樹的路上(創三:24)。所以對天主法律的遵守或放棄,就像生命樹與知善惡樹和原祖一樣,任憑人選擇,前者使你享受生命,後者引你背叛天主,最後得到的只有死亡,故生命或死亡,獎賞或懲罰,全都任憑你的選擇。因為「上主的智慧廣大無邊,上主無所不能,無所不見。祂垂顧敬畏祂的人,洞悉世人的一切行為。祂從來沒有吩咐人作惡,也從沒有准許人犯罪」(19-21),天主是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祂明察萬物,洞悉每個人的作為,並重視敬畏祂的人,祂雖給人自由,但也給人法律和誡命,但絕不吩咐人作惡,也從不准許人犯罪。
所以人若陷於罪惡的話,那實在是他自已的抉擇所致。有人說人的作惡,是因上主迷惑了人,其實這是天大的謊話,只是罪人自編的藉口;因為天主只創造了善,沒有製造了惡。惡是由人的慾望在內心衝動而發作出來,由此蒙蔽了人的良知,削弱了理性的控制,使人陷於罪惡,致有-「利令智昏」、「見財起意」、「謀財害命」的事實發生。要杜絕罪惡的發生,只有防制慾望的衝動,還有就是依恃天主,遠離一切足以引致犯罪的人、地、事、及環境的誘惑,遵守天主的誡命,珍惜自己的自由,努力行善避惡,オ是導入生命免陷死亡的啊!
讀經二 恭讀聖保祿致格林多人前書二章6至10節
今日這段是承接上個主日的書信,故保祿他說:「弟兄們:我們對力求成全的人也講智慧,但不是這世界的智慧,也不是世上必被毀滅的統治者的智慧」(6)。因為在上文他對格林多信眾說,他並不依靠娓娓動聽的言論,也不用當時流行於希臘人的超然哲學思想,也不在乎猶太教經師所用的權勢主義的說法;他認為這些時尚世俗的智慧,不能使他們聰明超脫,何況這種謬論有日必會沒落消沉。「我們所講的,是那隱藏在奧秘中天主的智慧,即是天主在萬世之前,預定要使我們獲得光榮的智慧」(7)。因為保祿所宣講的是另一種超然的智慧,不是世界的和統治者的智慧,是隱藏在奧秘中的天主的智慧。這種智慧只有「屬於神的人」在聖神指引下,才能明白天主在萬世之前已經計劃了,派遣聖子耶穌降生救世,使基督徒因信仰祂的救贖,而能成為天主子女的計劃。所以保祿來到格城宣講時,不是用人的智慧的言論,而是用聖神所教予他的言論。可惜「世上的統治者沒有一個認識這智慧,如果他們認識了,就決不會把光榮的主釘在十字架上」(8)。這裡所說的「世上的統治者」,即是指當時猶太人的領袖和羅馬政權的代理人(即比拉多和季黎諾之流),沒有一個認識這種智慧,他們反而在魔鬼的唆使下行事。倘若他們明暸天主的計劃,決不至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但正因為他們妄作胡為,反而實現了天主的計劃;唆使他們的魔鬼原以為藉釘死耶穌便把祂的名字從世間除去,從此永遠消滅,人再不復記起祂了。可是事實上,耶穌正因為自己的苦難和死亡而「光榮了天主」。故保祿引用了依撒意亞先知的預言來說:「天主是為愛祂的人所準備的,是眼所未見,耳所未聞,心所未想到的」(9;依六十四:3)。保祿引用先知的話,目的是要說明天主以自己的智慧,藉基督的死亡,為信仰祂的人所預備的恩寵,是遠超過人的一切經驗和願望的。所謂眼未見、耳未聞、心未想;原是依撒意亞指上主為拯救選民,在埃及所顯的奇事。這些奇事是人所未見,人所未聞,人所不敢希望的,只有真天主才能施行這奇事。而保祿特用這話來教訓格城的信友和後世的我和你,上主曾藉祂的聖子降生為人,賞賜人類所未敢希望的恩寵,是人類萬萬不能想像得到的。可是這一切天主不但藉聖神啟示了出來,而且也藉聖子耶穌親自告訴了我們。原來聖神洞察一切,連天主深奧的事,也洞悉無遺(10)。所以只有「屬神的人」,才能以信德的智慧來領悟天主的奧秘,明白天主的計劃要在他們身上得以實現完成。為此,我們應謹遵聖保祿的教誨,繼續努力,尋求天主奧秘的智慧,好從窄門進入天主的國吧!同時更懇請天主聖神,在賦給我們寵愛時,也賜給我們更多的上智、明達、超見…的神恩,賴祂的德能,永願做個屬神的人。
福音 恭讀聖瑪竇福音五章17至37節
耶穌在「山中聖訓」裡並不是在立法,而是把舊約的律法,根據新時代的精神,指出基督徒的生活應走的方向,祂堅持我們不只遵守律法的條文,更要達至律法的精髓。因為遵守律法也是遵守天主的義德,故耶穌對門徒說:「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律法和先知書,我來不是廢除而是要成全」(17)。這就好比一個畫家在繪畫一幅畫時,先會畫上線稿才著色,雖然顏色把線條掩蓋了;這並不是歸於無,其實顏色實在是畫稿線條的成全。同樣,先知書的預言,只為在基督身上得到滿全,律法的終向也是歸於基督。所以主耶穌的到來,並不是除去梅瑟的律法,而是將它原有的精神表露無遺。只是驕矜自許的法利塞人嫉妒耶穌的言行迥異於他們,而誣衊祂不循祖先遺訓,不遵梅瑟律法,來煽動民眾離開祂。因而耶穌對門徒及群眾講了「六大對比」,證實祂來確是為了成全律法而不是廢除。所以耶穌說:「你們聽過不可殺人」。這是十誡中的第五誡,誰殺了人就該受裁判;但耶穌告訴我們不只不該殺人,就連殺人背後的想法都不該有。因為天主要我們擯棄一切的忿怒,凡惱恨自己的弟兄都要受到審判,倘罵他「蠢材」、「白痴」的都該受懲罰;因而當你去祭台獻祭時,想起你對你的兄弟不滿,或想起你的對頭人,就該放下獻禮,去和他和好才再來獻祭。耶穌很清楚的指出殺人忿怒是導火線,能事先勸諭克制,豈不比梅瑟的律法更擴而張之嗎?(22-26)。
耶穌說:「你們聽過古人說『不可姦淫』」。這是第十誡中的第六誡,它的法律著眼點是保存家庭,衛護婚姻。為此,耶穌要求我們不只守法律外在的意義,而是要我們連內心都不可犯錯,要保持心靈的潔淨,就得克制自己不起淫心、不生邪念,必要時只有釜底抽薪了,因為通常迷色的過程,都是由眼開始,然後到手,再到身體。所以,若是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了出來,若是右手叫你非禮,就砍了它下來,總比叫你全身下地獄好。耶穌不僅叫你不可犯姦淫,就連邪念都不應稍存於心,且更應遠避之(27-30)。
耶穌又說:「你們聽說過誰若休妻,就該給她休書」。梅瑟的法律雖沒有直接准許離婚,但只是默許男人在一定的環境下可休妻(申 二十四:1-4),被休的妻子可以回歸父家或再度結婚。但是耶穌在這裡的解釋是否定梅瑟默許的離婚,因為祂要恢復天主造人最初的秩序 -「夫婦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彼此應忠信,永不拆散。故耶穌說:「我卻對你們說:除了姘居以外,凡休妻的,便是使妻子犯姦淫;誰若娶被休的婦人,也是犯了姦淫」。耶穌既禁止離婚,對姘居這種行為應立即解除;故這段話,慨括可分為四:(一)夫妻到無法和睦相處,發生忍無可忍的事時,可以分居獨處,但決不是男再婚女再嫁,日後若是可能彼此諒解,仍有破鏡重圓的希望。(二)做丈夫無緣無故就和自己的妻子分居,這不啻是使自己的妻子陷入邪淫罪惡的危機中,這樣的事件是絕對不可以的。(三)做丈夫的藉故和自己的妻子分居,再另娶一個妻子,這便是犯了姦淫;同樣妻子若離開丈夫,另嫁別人,也是犯了姦淫。(四)一個想結婚的男子,若同一個和丈夫分居的女子結婚,這個男子也算是犯了姦淫。總之,耶穌的本意就是要恢復天主最初的聖意:「天主結合的,人不可拆散」。
耶穌還說:「你們聽過古人說:『不可發虛誓,凡向上主所許的誓願,必要實踐』」。發誓的作用是為了加強對人許諾的約束力,尤其是在耶穌的時代,猶太人誤從法利塞人和經師的壞榜樣壞教訓,濫用梅瑟准許的發誓,做出種種欺騙人的勾當(見:瑪廿三:16-27)。他們每次發誓時,言語都是非常剛毅果決,無非是用來哄騙對方。所以耶穌為革除這種濫發誓的陋習,便對眾人說:「你們總不可發誓,不可指著天發誓,因為天是天主的寶座;不可指著地發誓,因為地是天主的腳凳;不可指著耶路撒冷發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天主的京都;還不可指著你的頭發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髪變黑變白;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邪惡」(33-37)耶穌指出一個誠實的人,根本不需要發誓,但祂也沒有完全抹煞梅瑟允許人發誓的律法,實在是因為人多以發誓來欺騙人,才如此教訓眾人要秉正良心來處事待人,認為人與人之間是互相信賴,彼此忠信,祂直指說話的本質,就是是說是,非說非,這樣天國的生活才臨現人間。
的確,身為基督徒的我你該心存忠信,謙卑自下,恪遵規誡,尊重別人,保持心靈潔淨,在任何逆境中能平心靜氣,無怨無尤,敬順主命,雖在憂患,亦以天主的聖意為至上,總之心存善念,修德立功,相信主耶穌定不會忽視狂風駭浪中的我你,祂定必願意為我們靈魂的小舟掌舵,引領我們安然前進,陪伴我們駛向天國。亞孟!
天主保祐!
林麒偉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三日

2011年2月5日 星期六

常年期第五主日


常年期第五主日
2011年2月6日
瑪5:13-16
世界的光、地上的鹽
那時候,耶穌對門徒說:「你們是地上的鹽,鹽若失了味,可用什麼使它再鹹呢?它再毫無用途,只好拋在外邊,任人踐踏罷了。「你們是世界的光;建在山上的城,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並不是放在鬥底下,而是放在燈檯上,照耀屋中所有的人。「照樣,你們的光,也當在人前照耀,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善行,光榮你們在天之父。」
經文脈絡
天主教會邀請信仰團體在這個主日的感恩禮中,繼續聆聽耶穌的「山中聖訓」,內容是耶穌在提出「真福八端」之後(瑪五1-12),採用「地上的鹽、世界的光、點著的燈、山上的城」等圖像性語言對群眾的教導。
「你們」
整段經文非常強調耶穌教導的對象「你們」:「你們是地上的鹽、、、你們是世界的光、、、你們的好行為、、、」這個「你們」首先應該由經文脈絡來理解,把這句話直接和前面瑪五11的經文連在一起,意思就是:「你們這些為了我而遭受辱駡、迫害和譭謗的人,就是你們(而不是別人)是地上的鹽、世界的光。」
此外,由這樣的上下文也可以看出,耶穌講話的對像仍是聆聽「真福八端」的整個群眾。因此,主日彌撒經本在福音的一開始所加上「那時候,耶穌對門徒們說」,其中的「門徒」必需在最廣義的情形下來瞭解,指所有聆聽耶穌教導的人,也就是所有的基督徒。
地上的鹽
在現實生活中「鹽」具有許多不同的功能,我們經文中的隱喻則主要是取它「調味」的能力(參閱:穀九50;路十四34);「鹽若失了味」自然便毫無用處,不再具有任何價值,其後果便是「被拋棄在外邊,任人踐踏」。
基本上,潔淨的鹽不可能會失去它應有的能力;鹽之所以會失去鹹味,必然是由於不同因素而變的不純淨。這句話很可能原本是耶穌針對以色列領導者的警語(參閱:瑪二一43),後來被瑪竇福音的作者用來警告自己所屬的團體成員,不要被現實生活俗化。
「世界的光」
「世界的光」是猶太民族非常熟習的圖像,不論以色列、耶路撒冷、妥拉(梅瑟法律)、或模範性的義人以及經師,都曾在聖經和猶太文學中被表達為「世界之光」。現在,耶穌稱門徒們為「世界之光」,可能是刻意地表達他們和不信的猶太人之間的對立性。
「山上的城
整個世界絕大部分的人仍然拒絕接受福音,福音作者結合「鹽」和「光」的隱喻,呼籲門徒團體透過合乎耶穌教導的生活方式,在世上為福音作見證。基督徒團體模範性的福音生活方式,絕不會被掩蓋無法彰顯,他們將有如「建在山上的城」,使人從遠處也能清楚看見,並被吸引而進入城中,亦即加入基督徒團體。
光照世人
「人點燈,並不是放在鬥底下,而是放在燈檯上。」這句話多次出現在對觀福音之中(參閱:穀四21;路八16;十一33),應該是耶穌曾經在某個特定場合說過的話,初期基督徒不斷地傳述,而被對觀福音的作者們運用在不同的情境中。瑪竇福音將這句話運用在信仰團體上,強調既然信仰團體是「世界的光」,就應該儘量地照亮世人:「照樣,你們的光也當在人前照耀。」。基督徒如果不發光照亮世界,就有如把燈隱藏在「鬥底下」一樣荒謬。
好行為
耶穌在最後的結論中改變了講話的觀點,重點不再是講話的對象(你們),而是轉移到他們的「事業」(好行為):「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光耀你們在天之父。」到底這裏的「好行為」指的是什麼?福音經文脈絡為這個問題提供了最好的解答:所謂的「好行為」就是指緊接在這段經文之前的「真福八端」(瑪五3-10)以及之後的「新法律」(瑪五17-48);而在福音結束前耶穌更透過比喻給予具體的教導:「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作的。」(參閱:瑪二五31-46)
光耀在天之父
基督徒的工作與生活具有福傳的功能,基督徒團體是一個行動的團體,透過具體的「好行為」基督徒團體為信仰作見證,使世人因此看見、並「光耀在天之父」。「天主是父」的思想在山中聖訓中佔有極為重要的份量,耶穌門徒們的一切思想行動都由祂出發,並在祂內達于圓滿(瑪五45;六9天主經)。
綜合反省
這段經文談論基督徒團體在世界上的「身份」與所扮演的「角色」,基督徒的生活應該是信仰的見證,他們的言行應該能夠光榮天父。瑪竇採用非常圖像性的語言來表達這個訴求,運用耶穌的教導指出,基督徒應該成為「地上的鹽、世界的光、建在山上的城。」
梵二大公會議文獻的教會憲章採用這段經文作為教會的主要圖像(教會9),這個事實說明我們一再反復強調的重點:「山中聖訓」的內容,並非針對特定的物件(例如:宗徒、宣講者或教師),而是一切天主子民生活的具體方針。
反省
1.-耶穌要門徒成為地上的鹽,他渴求基督徒的見證是使人的生命更豐盛,更有味道,讓我們先反 省自己的生活,能夠帶給周圍的人什麼味道?又有怎樣的生氣呢?
2.- 耶穌也要門徒成為世界的光,在現今這個世俗化的時代,基督徒的光又可以照亮人的心靈,讓人看到什麼呢?先讓我們反省,在自己的信仰歷程中,我們通過基督的光照,看到什麼?然後,再想想,我們要帶領世界看到什麼呢?
3.- 無論是鹽、是光,一切善行最終的目的,就是使在天之父得到光耀。讓我們體會基督這段話,為我們的生活有什麼意義。
4.-我能將天國來臨的內在經驗,轉化為外在的愛德行為嗎?
5.-我願意成為世上的光、地上的鹽嗎?
6.-教宗保祿六世認為傳播福音的次序該是生活見證、宣講、聖事。首先,基督信徒該如同光一般照耀黑暗的世界,如同鹽一般使這平淡無味的塵世津津有味,人們才會開始對福音發生興趣,進而尋求它的意義與價值,甚至渴望度同樣的生活。我願意這樣來傳播福音嗎?
7.-今天的福音告訴我們:基督徒是地上的鹽、世界的光。事實上,我們真的是一個善度基督徒生活的人嗎?請想一想:
8.-我是如何過基督徒的生活?
9.-我的信仰是否令我的生命更添色彩,並時常滿懷感恩之心?我的信仰是否能夠讓自己發光發熱,溫暖、豐富別人的生命?
10.-行善是為了讓別人從我身上看到基督的愛,因此,在行善的時候,不要忘記回頭察看自己行善的動機,因為天主看的是我們的內心,而非外在的表像。
張春申神父 證道
  在瑪竇福音的天國大憲章裏,一方面宣告新時代中天父對於人類,尤其困苦無助的人所賜的祝福;另一方面要求相信福音的人,因此改變自己的過去,具有簇新的方向。我們今天聆聽的福音,整體地啟示了天國的要求,雖然似乎相當簡單,如果仔細分析,也會有不少值得反省的生活指南。
   光能照耀,鹽含鹹味,信仰基督的門徒具有良好的行為,這已經使我們不能不注意福音生活的一條基本原則;也即是我國古書中所說的誠於中,形於外。原來光和鹽都內在含有能源,而照耀四方與產生鹹味。相信基督的人同樣內在地經驗到了天國來臨,然後流露出外在的行為。究竟天國來臨的經驗指些甚麼呢?在新約中,可以發現好多不同的說法:能夠是天父的愛;也能夠是基督的臨在;或者是聖神在心中的作證;甚至是父、子、神的寵愛。基督信徒之所以稱為光和鹽,那是因為天主的愛催迫他們善良地生活與行動;這是一種誠於中,形於外的過程。
   有了這樣的解釋,也許我們能夠正確地明瞭今天福音中的要求:「你們的光也應當在人面前照耀,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光榮你們天上的父」。這要求為主張「為善莫求人知」的中國人,初聽起來,有些逆耳。其實耶穌自己也在山中聖訓中責斥假善人顯揚自己的行為,為獲取別人的稱讚。但是如果我們知道基督信徒如同光和鹽一般,具有天父大愛的內在經驗,不能不流露出天主子女的生活與行動來,那麼我們決不會想,這樣出自內心的善良行為是沽名釣譽;相反的,它只能如同耶穌說的,為了光榮天上的父。另一方面,教會歷史中不少聖賢,即使由於謙虛的緣故,常想隱藏自己,但是結果反而欲隱彌彰,真是如同建在山上的城,其光輝是無法遮蓋的。總之,遵照天國來臨的信仰經驗而生活,是福音的整體要求。至於光榮天上的父,將是天主子女在生活與行動中,必然產生的結果。
   其實,今天福音中的要求便是教會常說的生活見證。教宗保祿六世在「現代世界傳播福音」勸諭中,表示現代人對言語似乎失去了信任;因此他認為傳播福音的次序該是生活見證、宣講、聖事。首先,基督信徒該如同光一般照耀黑暗的世界,如同鹽一般使這平淡無味的塵世津津有味,人們才會開始對福音發生興趣,進而尋求它的意義與價值,甚至渴望度同樣的生活。這時,宣講與聖事自然能夠順利地進行。所以山中聖訓是基督信徒最基本的責任;講道理、行聖事,不是所有的教友能夠做的,可是耶穌要求作為光和鹽,這是絕對不能推卸的使命。
   在此我們必須繼續發揮一個重要思想,光和鹽內在含有能源;教友生活照耀黑暗,改良乏味世界的能力來自那裏呢?前面曾說;該是出自天國來臨的內在經驗。這假定我們常與天父不斷的連系,由此可見生活見證與祈禱的關係。按照耶穌教導的天主經,祈禱便是願天父的國來臨,願祂的旨意承行。祈禱的教友是在天國來臨的經驗中,也是在承行天父的旨意;他們的生活因此充滿來自天父的能力;真是地上的鹽,世界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