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2011年4月20日 星期三

聖週五耶穌苦難日
若望福音18:1-19:42

父賜給我的杯,我豈能不喝嗎?

有一個士兵用槍剌透了他的肋膀,立時流出了血和水。

大司祭蓋法把耶穌解往總督府。比拉多對耶穌說:「你是猶太人的君王嗎?」耶穌回答:「你說的是,我是君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而來到世界上,為給真理作證:凡屬於真理的,必聽從我的聲音。」比拉多命人把耶穌帶去鞭打了。於是耶穌帶著茨冠,披著紫紅袍出來;比拉多就對群眾說:「看,這個人!」他們就喊說:「釘在十字架上!」於是比拉多把耶穌交給他們去釘死。耶穌自己背著十字架,到了一個名叫「髑髏」的地方,他們就在那裏把他釘在十字架上。在耶穌的十字架旁,站著他的母親和他母親的姊妹。耶穌看見母親,又看見他所愛的門徒站在旁邊,就對母親說:「女人,看,你的兒子!」然後,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那時起,那門徒把她接到自己家裏。此後,耶穌因知道一切事都完成了,為應驗經上的話,遂說:『我渴。』有人便將海綿浸滿了醋,綁在長槍上送到他的口邊。耶穌一嘗那醋,便說:「完成了。」就低下頭,交付了靈魂。兵士來到耶穌跟前,看見他已經死了,就沒有打斷他的腿;但有一個士兵用槍剌透了他的肋膀,立時流出了血和水。這些事以後,阿黎瑪特雅人若瑟領取耶穌的遺體,照猶太人埋葬的習俗,把他埋葬在一座新墳墓裏。

釋義

在今日的禮儀中,教會公開宣讀若望福音所記載的耶穌受難敍述。「耶穌受難史」並非單純的只是一個「事件」報導而已,而更是說明耶穌苦難的原因和目的。
和其他三部福音相比較,若望福音更清楚地說明,耶穌完全知道將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並且自願地接受這一切。面對各種不同的審判,耶穌都表現出具有絕對的主權。沒有人能夠奪去祂的生命,是祂自己自由的交出性命
根據若望福音,耶穌死亡的時刻,正是猶太人在聖殿裏宰殺逾越節羔羊的時刻。祂是真正的「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參閱:若一36),祂的血帶給我們永生的救援。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